兵团企业联合会
联系人:商燕 康文婷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北京南路57号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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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991-8720179
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促进兵团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兵团党委批准,日前兵团工商联与兵团企业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兵团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新兵工联发[2022]8号文件)。为进一步做好兵团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兵团优秀企业家15名。
二、评选范围
在兵团辖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农业企业、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不在兵团辖区登记的兵团所属企业中经营能力突出、业绩和贡献显著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者,一般应为董事长、总裁或总经理(境外和外籍人士不纳入评选范围)。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候选人条件
推荐候选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候选人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5年以上(或在本企业任职未满5年但已满2年,且在其他企业任主要领导3年以上);
2.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实力,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达到大中型企业标准及以上为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也可申报;
3.任职期间,所在企业平稳持续发展,主要经营指标位居本地区、本行业前列;
4.在任期间,候选人本人无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企业未因不履行合同约定等原因在重大或系列诉讼中败诉或受到惩处;
5.依法合规经营管理企业,近3年内,候选人本人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无因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情况;
6.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重大事故,群体性劳资冲突等事件。
(二)候选人标准
1.爱国敬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有国家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做爱国敬业的模范。在服务兵团履行“三大功能”、发挥“四大作用”上做出重要贡献;
2.勇于创新: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探索形成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
3.诚信守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强化诚信意识,主动抵制违法行为,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带动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
4.履行责任:响应兵团“向南发展”战略,参与乡村振兴,开展产业扶贫,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促进共同富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稳定就业岗位,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致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热心公益慈善事业;
5.国际视野:立足中国,放眼世界,提高把握国际市场动向和需求特点的能力,提高把握国际规则能力,提高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提高防范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带动企业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中实现更好发展。
四、推荐和申报办法
兵团优秀企业家评选,在企业家自愿参加的前提下,由会员企业自行申报。曾获得全国、自治区、兵团同类表彰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表彰。
五、申报时间、材料和提交方式
(一)推荐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7月 20日。
(二)推荐申报材料及要求
1.兵团优秀企业家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中各项内容,表中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要确保准确,候选人业绩简介 800 字以内。
2.候选人业绩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业绩材料内容主要包括:
(1)候选人基本情况: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经历、 社会评价等。
(2)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 管理创新、资产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3)经营管理绩效:主要包括企业发展、规模实力、盈利能力、市场开拓、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情况。
(4)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在坚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关爱员工等方面的情况。
3.候选人本人及企业近 3 年所获师市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4.候选人在现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时间不足5年,但在其它企业曾担任过主要领导,且有突出贡献,可加报一份补充材料,作为评选参考。
5.候选人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 1 张及电子版。
6.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或 U 盘)于2022年7月20日前寄送至兵团企业联合会;也可将电子版发送邮件至:1448511056@qq.com。
六、评选程序
(一)会员企业自行申报。会员企业填写《兵团优秀企业家推荐申报表》(附件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
(二)严格评选程序。兵团企业联合会对上报企业的资格、推荐程序和推荐评选表填报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产生复审名单。兵团工商联与企业联合会组成评选工作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评议,确定是否符合候选资格,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复审意见及终审候选名单。终审采用差额评选,评选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名单,对于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询国资委、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的意见,并统一征求公安局意见,确认候选人无不良记录。
(三)公示。将兵团优秀企业家建议名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届兵团优秀企业家名单。
(四)备案。评选表彰结束后,将本届兵团优秀企业家名单资料、表彰通知等存档并报送兵团表彰奖励办公室备案。
七、表彰
对评选出的企业家,授予“兵团优秀企业家”称号并颁发证书。
八、有关事项
(一)评选兵团优秀企业家活动,推荐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二)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三)推荐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组织对候选人的考察、答疑,并负责联系当选企业家参加表彰大会。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三宝 商燕
联系电话:0991-8720179(传真),13609925123,18099232183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7号10楼
网 址:qylhh.xjbt.gov.cn
附件:1.兵团优秀企业家推荐申报表
2.兵团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兵团企业联合会
2022年6月10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籍贯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现任职务 | 何时任职 | 专业技术职称 | 所属行业(企业主营业务) | |||||||||
所在企业名称 | 所在企业注册地址 | |||||||||||
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企业性质 | |||||||||
指标数据 | 基年(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总资产(万元) | ||||||||||||
营业收入(万元) | ||||||||||||
利润总额(万元) | ||||||||||||
净资产(万元) | ||||||||||||
上缴税金总额(万元) | ||||||||||||
职工人数(人) | ||||||||||||
负债(万元) | ||||||||||||
海外营业收入(万元) | ||||||||||||
海外资产(万元) | ||||||||||||
海外员工人数(人) | ||||||||||||
研发费用(万元) | ||||||||||||
申报指标属实。
企业财务部门盖章: |
企业负责人签字:
申报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
候 选 人 业 绩 简 介 | ||||||||||||
推荐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推荐单位意见:请简要说明确定推荐候选人有关程序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兵团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1.申报材料请按照推荐申报表、业绩材料、企业家及企业近三年所获师市级以上荣誉、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推荐申报表中候选人业绩简介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家职业经历、社会评价;企业家在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和开拓国际视野等方面努力服务兵团、推动兵团高质量发展的情况。篇幅限 800 字以内,不另附纸。
3.业绩材料请按照评选通知中要求的内容撰写,要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字数限 3000 字以内。
4.推荐申报表中基年指企业家担任现职年份。
5.推荐申报表中,何时任职指候选人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起始时间。企业性质指企业属国有企业(独资或控股);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上五类的哪种类型。所属行业按企业主营业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行业分类填写。
6.业绩材料和推荐申报表中的内容及有关数据要保证客观真实,推荐申报表中各项指标数据要填写齐全,填报完成后,须经企业财务部门盖章确认。
7.所报各种材料请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业绩材料正文和推荐评选表请用仿宋小四号字体,行距设置为固定值 20 磅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