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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3年11月29日 | 来源: | 作者:康文婷

关于印发和谐劳动关系评价规范的通知

 

各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合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动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印发〈兵团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兵人社发202320号)工作安排,兵团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定了《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规范(试行)》《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团场(乡镇、街道)评价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依此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工作。

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规范(试行)
评价项目评价要素分值评价内容评分细则得分
1.劳动
  用工
(11分)
1.1职工招用2分劳动用工无①就业歧视②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③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④要求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等行为。①②③④各0.5分
1.2合同签订2分①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②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文本。①②各1分
1.3合同履行3分劳动合同的①履行②变更③解除④终止,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①②③④各0.5分⑤1分
1.4建立名册2分①建立职工名册制度;②主动履行劳动用工备案义务(进行网上劳动用工备案)。①②各1分
1.5劳务用工2分使用劳务派遣工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①劳务派遣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不超过法定比例;②对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①②各1分
2.劳动
  规章
(7分)
2.1制度健全4分①建立和完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制度;②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且公平合理。①②各2分
2.2 程序合法2分①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和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②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①②各1分
2.3 公示告知1分劳动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应当公示,或者告知职工。1分
3.工资
  分配
(10分)
3.1工资协商3分①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和工资水平调整机制;②本企业工资标准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③企业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时,劳资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工资。①②③
各1分

3.2劳动定额2分①依法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②劳动定额标准能够确保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①②各1分
3.3工资增长2分①参照工资指导线,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协调,与经济效益挂钩;②一线职工、技能人才年收入增长水平高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①②各1分
3.4 工资支付3分以货币形式①按时②足额支付职工工资;③依法发放各种津贴(有毒有害高温等)。①②③
各1分

4.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9分)
4.1工作时间2分①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②执行特殊工时制的,应履行报批手续。①②各1分
4.2加班加点3分①加班加点应事先与工会和职工协商;②延长工作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③依法足额发放加班加点工资报酬。①②③
各1分

4.3休息休假4分①依法执行休息和休假制度;②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①②各2分
5.社会保险与福利
(8分)
5.1 登记申报3分①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义务;②依法足额申报参保人数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数额。①②
各1.5分

5.2 缴纳费用2分①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②按月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①②各1分
5.3住房公积金1分①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规定;②及时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①②
各0.5分

5.4互助互济1分①建立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制度;②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并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档案。①②
各0.5分

5.5职工福利1分依法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福利费。1分
6.劳动
安全卫生
(6分)
6.1安全制度1分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②加大安全卫生投入。①②
各0.5分

6.2安全生产
条件
1分①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消防设施符合要求,安全警示标志明显②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①②
各0.5分

6.3职业卫生2分①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②组织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③尘毒浓度指标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④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女职工妇女病普查。①②③④各0.5分
6.4安全培训1分①开展职工安全教育;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上岗。①②
各0.5分

6.5安全检查1分①对企业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②开展“安康杯”竞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①②
各0.5分

7.职业
  培训
(4分)
7.1职工素质1分将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队伍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重要管理目标。1分
7.2技能培训2分①组织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②支持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或继续教育。①②各1分
7.3经费使用1分依法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足额到位,经费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1分
8.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13分)
8.1集体协商3分①企业建立常态化集体协商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体协商;②企业确定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管理、奖惩与裁员事项均事先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③协商结果和理由依法向职工公布。①②③
各1分

8.2集体合同6分①依法签订“1+3”集体合同(综合集体合同+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②依法全面履行集体合同。①②各3分
8.3监督检查4分①集体合同按照规定时限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②生效的集体合同及时向职工公示;③每年至少一次将履行集体合同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者附件的履行情况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①②③④各1分
9.党建
  引领
(3分)
党组织健全3分①企业党组织健全②在创建活动中,组织职工、宣传职工、凝聚职工、服务职工的职能作用发挥充分③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①②③
各1分

10.工会建设与民主管理
(9分)
10.1组织健全3分建立①工会委员会、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③工会女职工委员会、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⑤工会具备社会团体法人资格。①1分,②③④⑤各0.5分
10.2提供保障2分①依法保障工会工作的人员、时间、场所;②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①②各1分
10.3民主管理4分①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其决定决议得到落实;③建立厂务公开制度,有固定公开栏及其它公开形式;④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⑤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①②③④各1分;⑤未建立扣1分。
11.争议
   调处
(5分)
11.1普法宣传1分①宣传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开展劳动法律知识培训;②定期组织开展劳动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自查活动。①②
各0.5分

11.2调解组织1分①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②调解组织人员组成结构合理。①②
各0.5分

11.3沟通渠道1分职工诉求表达①制度健全、渠道畅通;②无企业原因引发的职工越级上访。①②
各0.5分

11.4调处有效2分劳动争议调解及时有效,劳动争议调解率达60%以上。2分
12.企业
   文化
(3分)
12.1企业精神1分①体现合作共赢、敬业诚信、和谐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企业文化在生产管理中有明确载体和具体体现;②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劳动者和企业诚信履约。①②
各0.5分

12.2职工文化1分①创建“模范职工之家”;②有职工文体活动场所并正常开放,定期集中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①②
各0.5分

12.3人文关怀1分注重职工的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1分
13.社会
   责任
(2分)
13.1环境保护1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①环境保护、②节能减排规定。①②
各0.5分

13.2社会形象1分①参加慈善捐助和社会公益事业;②无损害企业形象的事件发生。①②
各0.5分

14.职工综合满意度
(10分)
民主测评10分90%以上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10分
80%(含)-89%的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8分
70%(含)-79%的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5分
70%以下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0分
15.一票否决项目1.发生重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或者发生因企业违法引发的集体性劳动争议纠纷。近两年内出现前述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资格。
2.非法使用童工;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重大环保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
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二十五人以上企业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拖欠工会经费;
6.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60%;
7.评估过程中发现有造假、作弊行为;
8.经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认定不得进行评估的其它情形。
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团场(乡镇、街道)评价规范(试行)
创建项目创建内容(含分值)评分
一、组织和
机构建设
17分)
1.工业园区、团场(乡镇、街道)党委领导下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健全,将创建活动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台推进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2分)完善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2分)
2.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全部加载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2分),打造一站式、智能化、标准化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配备专职、兼职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人员。(2分)
3.区域内党委政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大力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2分)
4.经常性对辖区内企业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定期开展宣传培训、交流等活动(2分)。
5.区域内企业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基本符合劳动关系和谐标准的企业数占已建工会企业数的60%以上。(5分,50%以上至60%3分,50%以下不得分)
二、职工基本权益的维护(29分)(一)职工劳动报酬权利(8分)
1.区域内企业全面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及加班工资支付依法及时规范。(3分)
2.区域内企业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3分)
3.区域内企业依法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调整幅度符合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要求。(2分)
(二)职工休息休假权利(4分)
1.区域内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2分)
2.区域内企业基本遵守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履行各项休假制度。(2分)
(三)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10分)
1.区域内企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按法律法规定期对女职工、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无违法使用童工、损害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4分)
2.区域内职工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企业达到100%。(1分)
3.区域内企业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3分)
4.区域内企业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和技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2分)
(四)职工社会保险权利(4分)
1.区域内企业主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2分)
2区域内企业无欠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2分)
(五)职工职业培训权利(3分)
1.根据区域经济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开设职业教育。(1.5分)
2.区域内企业均组织开展了岗位培训,提升职工素质。(1.5分)
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14分)(一)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6分)
1.区域内企业用工普遍合法、合规。(1分)
2.区域内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符合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规范签订及履行,按照同工同酬原则支付劳动报酬。(2分)
3.建立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在区域内推广应用兵团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全面动态掌握企业劳动用工状况。(2分)
4.定期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与职工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区域内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科学。(1分)
(二)大力实施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8分)
1.区域内规模企业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针对工资报酬和休息休假等基本权益充分协商,(2分)并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内容具体、量化标准、可操作性强的集体合同,企业集体合同及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得到有效履行。(2分)
2.区域内建立了区域性或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并依法签订了区域性或行业性集体合同。(2分)
3.区域性或行业性集体合同及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得到有效履行。(2分)
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8分)1.区域内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100%。(2分)
2.区域内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100%。(2分)
3.区域内企业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建立了区域性或行业性职代会制度。(2分)
4.区域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经过了民主程序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2分)
五、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建设(20分)(一)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12分)
1.区域内规模企业全部建立专业性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区域内企业全部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4分)
2.区域内工业园区、团场(乡镇、街道)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率达100%,有条件的连队(社区)建立调解组织。支持工会、商(协)会依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4分)
(二)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8分)
1.建立维权服务机制,建立电话、网络信箱及手机短信申诉等多渠道信息沟通机制、职工诉求机制与协调联动机制,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和职工合法合理的诉求,及时处理劳资矛盾。(3分)
2.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监测预警、事前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区域内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统计制度健全,报告及时,发生问题后能够及时妥善应对。(3分)
五、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建设(20分)(三)加强协调劳动关系队伍建设(6分)
1.区域内工业园区、团场(乡镇、街道)等基层平台按照要求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等从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人员,基层平台配备的人员基本覆盖辖区小微企业;规模企业至少配备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3分)
2.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管理,建立区域内劳动关系协调员信息库和联系沟通渠道(1分);劳动关系协调员在促进企业规范用工、排查反馈劳动风险线索、化解劳动矛盾纠纷发挥重要作用。(2分)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氛围的营造(12分)1.区域企业能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注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强化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素质和企业竞争力取得明显成效。(2分)
2.区域内企业职工能够合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企业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情况的满意度达90%以上。(5分,满意度达80%—90%4分,达70%—80%2分,70%以下不得分。)
3.定期开展针对企业经营者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用工意识。(2分)
4.强化优化企业服务,支持企业发展,行政审批效率高,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3分)
七、一票否决项目1.区域内企业当年发生恶性劳动保障违法犯罪案件。(-100
2.区域内企业当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事故。(-100分)
3.区域内企业当年发生因恶意欠薪导致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00分)
4.区域内企业当年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100分)


兵人社函〔2023〕240号关于印发和谐劳动关系评价规范的通知-评价规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