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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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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企联新闻 >> 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15年10月09日 | 来源:兵团企业联合会 | 作者:

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近年来,我国广大企业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企业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创新驱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的目标,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我国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鼓励广大企业家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投身于企业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国企业联合会决定开展2015年全国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该活动是经国务院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后批准保留的评选表彰项目,每两年举办一次。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兵团系统2015年全国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兵团系统具有法人地位的各地区、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经理等职务的企业领导人。

二、候选人条件

(一)企业家要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众形象;坚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坚持以人为本,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具有社会责任意识,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企业家要善于经营。具有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和先进的经营理念;经营业绩突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位居本行业前列。

(三)企业家要充满活力。勇于改革,推动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创新驱动,在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业绩突出。

(四)企业家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五)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连续5年以上。

三、推荐申报

(一)推荐单位、名额与推荐方式

全国优秀企业家评选,在企业家自愿参加的前提下,采取推荐申报的方式。兵团系统推荐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联合会,推荐名额名额2-3人。

(二)推荐申报时间

2015年9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

(三)推荐申报材料及要求

1、全国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表(见附件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评选表中各项内容,表中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要确保准确,候选人业绩简介800字以内。

2、候选人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内容主要包括:(1)候选人基本情况: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社会评价等。(2)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资产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3)经营管理绩效:主要包括企业发展、规模实力、盈利能力、市场开拓、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情况。(4)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在坚持守法经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3、候选人本人及企业近三年所获省部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4、候选人在现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时间不足5年,但在其它企业曾担任过正职,且有突出贡献,可加报一份补充材料,作为评选参考。

5、候选人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及电子版。

6、推荐函。由推荐单位出具,简要说明推荐理由。

7、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于2015年12月31日前寄送至兵团企业联合会;电子版可用光盘、U盘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E-mail:1448511056@qq.com。          

四、评选程序

(一)初审

评选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推荐程序和推荐评选表填报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产生复审名单。

(二)复审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评议,确定是否符合候选资格,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候选人及其企业,形成复审意见及候选名单。

(三)终审

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终审。终审采用差额评选,并经网上公示,确定本届全国优秀企业家名单。

五、表彰

印发全国优秀企业家表彰决定,为获得“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颁发奖杯和证书,并于2016年召开的“全国企业家活动日暨中国企业家年会”上进行表彰。

六、有关事项

(一)评选全国优秀企业家活动,推荐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二)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三)推荐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组织对候选人的考察、答疑,并负责联系当选企业家参加表彰大会。

七、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7号农房大厦13楼1304

邮政编码:830011

联 系 人:于三宝   邸莉

联系电话:(0991)78995988,720179(兼传真)

附件一:全国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表
    附件二:全国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联合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附件一:

全国优秀企业家推荐评选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目

现任职务

何时任职

专业技术职称

所属行业(企业主营业务)

所在企业名称

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企业性质

指标数据

基年(  年)

2012

2013

2014

2015

总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上缴税金总额(万元)

职工人数(人)

管理费用(万元)

负债(万元)

海外营业收入(万元)

海外资产(万元)

海外员工人数(人)

研发费用(万元)

申报指标属实。企业财务部门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申报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候选人业绩简介

推荐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全国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1、申报材料请按照推荐评选表、业绩材料、企业家及企业近三年所获省部级以上荣誉、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推荐评选表中候选人业绩简介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家职业经历、社会评价;企业家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技术和管理创新、国际化经营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和成就;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篇幅限800字以内,不另附纸。

3、业绩材料请按照评选通知中要求的内容撰写,要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字数限5000字以内。

4、推荐评选表中基年指企业家担任现职年份,若企业家任现职超过5年,请按照 2011年数据填写。

5、推荐评选表中,何时任职栏指候选人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起始时间。企业性质栏指企业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私人独资,私人控股(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港澳台独资,外商独资,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哪种类型。所属行业按企业主营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行业分类填写。

6、业绩材料和推荐评选表中的内容及有关数据要保证客观真实,推荐评选表中各项指标数据要填写齐全,填报完成后,须经企业财务部门盖章确认。

7、所报各种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业绩材料正文和推荐评选表请用仿宋小四号字体,行距设置为固定值20磅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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