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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企联新闻 >> 关于申报2018中国企业500强、 制造业企业500强、服务业企业500强的通知

发布时间:18年04月23日 | 来源:兵团企业联合会 | 作者:兵团企业联合会

会员企业:

2002年以来,中国企业联合会连续16年向社会发布了中国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连续13年发布了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连续7年发布了“中国跨国公司100大及跨国指数”,得到了各级政府、企业界、新闻界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在国际上也产生了显著影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引导我国企业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跨国公司100大及跨国指数分析研究和发布活动。

上述各企业500强申报工作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不向企业收取费用。依据2017年企业营业收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各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支持下,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贵企业为2018相关企业500强候选企业,希望贵企业能按要求及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在华外资、港澳台独资、控股企业,也不包括行政性公司、政企合一的单位以及各类资产经营公司、烟草公司,但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的企业。

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申报2018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应达到200亿元(人民币);申报2018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应达到50亿元(人民币);申报2018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应达到30亿元(人民币)。

为了扩充中国大企业的分析范围,更加系统地反映中国大企业的发展状况,今年拟同时排出中国企业1000强。2017年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人民币)的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矿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电力生产企业,同时纳入本次申报。

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合并财务报表复印件。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性的可靠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指标填报

申报2018中国企业500强、制造业企业500强、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企业要填报申报表(详见附件一)所有指标均需按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填报。主要填报营业收入、海外收入、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资产总额、海外资产、所有者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发费用、员工总数、海外员工等指标和企业有关信息。各企业500强最终的入围指标是营业收入,依此确定1~500位排序。中国100大跨国公司最终的入围指标是海外资产,依次确定1~100位排序。

三、填报时间和程序

今年企业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同时申报,请贵企业于2018年5月15日之前按附件二要求将申报表填好、签字盖章,并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统一寄至我会,便于统一上报。附件申报表、填写说明可登陆兵团企业联合会官网(qylhh.xjbt.gov.cn)下载。同时请登录www.cec500.cn网站填写相关申报数据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四、各企业500强发布

2018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跨国公司100大及跨国指数,将于2018年9月在《2018中国500强企业发展报告》出版之际向社会发布。届时我会将邀请贵企业参加于9月初召开的“2018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

兵团企业联合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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